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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韩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
2022-01-27 15:43
单位名称
韩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依法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业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住所
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政府大院
法定代表人
高亚峰
开办资金
3.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45万元
19.78万元
网上名称
韩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以来,我单位在韩城市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受理案件情况。2021年截止12月份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18件,涉及劳动者人数131人,涉案标的1260余万元,接待来信来访2560余人次。(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情况。全年共调处劳动争议案件118起,劳动争议结案率98.5%,调解成功率68.2%,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争议,裁判金额约1260万元。(三)“互联网+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情况。通过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共调处劳动争议案件23起,现已全部处理结束。(四)以落实“和协同行”为重点,以宣传促办案。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会同工会、工商联实地走访企业,联合教育局、劳动监察大队到校外培训机构主动排查争议风险,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和用工指导。(五)规范仲裁基础建设,提高仲裁庭标准化水平。在局领导的支持下,仲裁办今年已全部更换了适应信息化工作的办公电脑,进一步提高了办公办案效率。坚持学习,强化队伍专业素养,不断提升仲裁员自身综合素养和实务运用能力,确保案件的政治效果、裁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依托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接受现场咨询,解疑答惑,提升劳动者知法懂法用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入企调研座谈,为用人单位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指导完善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引导和帮助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增强矛盾纠纷预知、预警、预判的主动性,从源头上防治争议案件的发生。经济效益:一年来,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争议118件,调裁金额约1260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办案人员较往年减少,人员队伍力量薄弱。因争议处理的工作性质、激励机制的建设情况,调解仲裁工作难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队伍,补充力量。整改措施:加强学习,提升仲裁员队伍建设;基层调解组织强化预防调处体系建设,四级网络实现区域联网。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不断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质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能调尽调,积极调处劳动人事争议,确保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上级要求的任务目标,结案率达90%以上。(二)加强仲裁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仲裁院标准化建设。加大调解仲裁队伍培训力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实时更新学习内容,积极参加省厅关于仲裁员的培训活动,提高调解员、仲裁员调处争议能力。根据实际合理分配人员岗位,权责分明,推动行政、基层调解、仲裁办案、信息报表系统、人员财务管理等工作事项办理顺畅。(三)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镇办调解中心场地建设、人员报送、调解平台业务实现新进展的基础上,加强与镇办沟通,组织开展调解员培训,对考核合格的发放合格证书、调解员证。与省仲裁联系,为镇办争取我市省级基层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荣誉,提高基层积极性。(四)完善调裁审衔接多元化工作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衔接沟通,在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上下功夫,实现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完善、运转顺畅,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司法的引领、保障作用。加强“互联网+调解仲裁”平台上线使用工作,实现在线办案系统线上办理达80%的每年度工作目标。积极推广调解平台和省厅调解仲裁管理平台,实现覆盖率达到100%,无积案的目标。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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