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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燃气供热服务中心
韩城市燃气供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1-27 15:41
单位名称
韩城市燃气供热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业务:燃气安全、燃气企业资质管理
住所
韩城市新城区世纪新村B座5楼
法定代表人
李亚军
开办资金
13.4万元
经济来源
非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8.48万元
7.33万元
网上名称
韩城市燃气供热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以来,我单位在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推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年初召开了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与8家燃气、两热力企业签订了《2020年度燃气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推进企业安全制度建设,全年共下发和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通知文件27份。(三)分别组织美能天然气公司、易高美源加气站、泽宇液化气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活动一次。(四)根据《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各燃气、热力经营企业、中小学及幼儿园的燃气大锅灶、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域进行重点检查。现场检查150余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20份,督促整改安全隐患40余处,整改率达到100%。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气环境。(五)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行业安全宣传和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群众安全用气意识。全年组织美能天然气公司、陇海万吉液化气公司在、太史园、禹甸园、南湖公园、桢州公园、梅苑三区、司马社区、乔南社区等公园、社区,开展燃气安全宣传20次,发放燃气安全宣传单2万余份。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社会效益:通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教育,极大的提高了燃气从业人员的优质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对提高我市的燃气行业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供气起到了重要作用。2.经济效益:经济效益:一年来无燃气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无人员财产损失。积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和“镇村气化”提高清洁能源普及率。完成城区二道巷、城中村、“镇村气化”天然气安装4080户。集中供热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2000余吨,减少烟尘排放量1500余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500余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多赢。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1.对燃气、热力行业的法律法规等理论的学习不够全面细致,导致在业务工作中工作标准、效率还不够高,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还做得不够。2.对燃气、热力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3.餐饮燃气用户用气环境差,作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淡薄,对检查出的问题不能彻底整改。整改措施:1.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技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隐患整改。2.强化奉献意识,乐于担当。作为全市燃气热力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严格管理标准,加强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加强餐饮燃气用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努力做好燃气热力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群众安全用气意识。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对各燃气企业、热力公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于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通过隐患整改达到有效防范和遏制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二)加强燃气企业、燃气用户安全教育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群众安全用气意识。(三)组织天然气公司、热力公司、加气站、液化气公司进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至少1-2次,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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