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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平利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1-24 10:10
单位名称
平利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政、渔业生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水产养殖及水产种苗、农村宅基地违法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住所
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农业农村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
王军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平利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5.83万元
60.4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完成了“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举办单位”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全面贯彻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学法普法宣传培训。制定科学实用年度学法计划,整合《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与《农业法》、《土地法》、《渔业法》等12部涉农国家法律、7部国务院行政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发布的近20项部门规章,定期组织全员系统学习。针对国家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疑点难点、典型案例,主动与农业综合执法上级主管部门、县司法部门沟通协调,深入研究学习总结,实现农业综合执法理论水平整体提升。夯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利用农业综合执法车辆,出动执法人员以春秋两季农资市场、禁渔期天然水域、生猪补栏期城乡结合部等违法案件易发地和多发地为重点,利用车载音频巡回宣传、重点镇村及社区集中发放宣传册张贴通告、组织监管对象分类培训,实现普法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家喻户晓。2、行政执法专项检查。2021年开展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渔政共5类执法检查,出动执法车辆40余台次,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对象90余家次。同时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本部门执法监管和部门联合检查,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检查一处规范一处,发现一处处罚一处,该停业的一律停业,该立案的一律立案,该移交的一律移交,通过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烈震慑。全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不断规范,农产品生产管控更加严格,生猪屠宰管理和调运监管成效显著,渔业非法捕捞投诉举报呈下降趋势。各类经营主体法律责任更加明确,诚信意识不断提高。3、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渔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结案2起,共处罚款350元,依法没收销毁仔猪12头。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城关镇庆丰农资有限公司、兴隆镇农业综合门市部荣获全市农资经营标准化门店表彰,同时被纳入诚信建设红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合格率100%,全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全县天然水域渔业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取得一定成效。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执法力量薄弱,部分监管对象法律意识有待提高。改进措施: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努力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团结高效的执法队伍;继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实现全民懂法,人人守法。四、下一步工作思路。按照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履行宗旨和业务范围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奋力实现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新突破。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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