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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1-20 11:26
单位名称 澄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负责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领域执法职责及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住所 澄城县九路农技中心院内
法定代表人 姚辉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澄城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22万元 2.96万元
网上名称 澄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1、联合执法检查情况一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局机关抽调执法大队等多部门执法人员对我县果库进行了无差别式检查,历经半月时间,确保了果库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此次活动共检查果库50余家;二是11月份,我执法大队确定人员配合环保部门,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环保事项进行督察,截止目前联合执法时间30天,对我县的农(畜)业生产安全奠定了基础。2、废弃物回收工作情况为了进一步做好农业废弃物回收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我执法大队3月19日与澄城县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协作,通过公司回收处理,确定专人专车,执法巡查督导,在寺前镇召开了澄城县农业废弃物回收动员会。坚持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执法过程宣传、张贴公告等,有效的调高了监管对象和农资使用者环保意识。目前,该企业回收肥料袋(大)16790个,(小)378个,农药瓶534袋、大棚膜6976公斤。处理量130余吨。3、宅基地监管情况按照国家基田政策和2020年7月3日零容忍时限要求,根据土地法规定,今年以来执法大队关于对庄头镇里庄村等45宗宅基地违法占地修建住宅行为,进行了调查,并且上报局机关。目前制作调查案卷45份(调查笔录、证明文件、影像资料等)。二、取得社会经济效益。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和监管工作,处置投诉举报案件6起,间接或直接挽回群众经济损失7万余元,确保了我县农业生产安全成效。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执法人员学习方面有待加强,素质有待提升,执法业务知识需熟知;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基地负责人对农产品安全的认识有待提高,不能完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进货查验,规范生产;三是社会氛围未形成,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四是部门联动衔接不到位。(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全体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学习,增强个人素质。二是组织大型培训活动和依托日常监管过程宣传等形式,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力度,提高生产经营者水平,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三是通过电视、信息、微信、公交字幕等宣传措施,最大限度形成全县无死角、全方位宣传氛围,有效提高群众的识农水平和维权意识。四是通过部门协调,加强执法与市场监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协作,加大执法力量,确保监管全覆盖。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继续完善改革工作。重点围绕培训对象(执法者、农资产品生产经营者、畜禽贩运人员),聘请专家、编印书籍以农广校培训平台,从政治、法律法规、生产技术等方面组织专业培训,提高服务认识和水平,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综合监管队伍。(二)继续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继续实行高毒农药许可(定点)经营管控,强化巡查密度,推动农资诚信经营,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活动,加大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大力清缴禁用投入品,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点,加强投入品质量追溯监管力度。逐步健全启动上下级配合监管模式、区域机构联动协作等案件办理机制,切实加强区域间案情通报和移送工作。(三)强化生产基地专项整治。以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生产环节违规使用禁用物质及投入品为重点,加强生产过程监管,规范生产行为,将提升产出品安全作为今后工作主要抓手,严查严打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投入品行为,推进标准化生产,努力提高农民安全生产意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