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委编办以“三个突出”守好实名制数据“安全关”

时间: 2024-06-03 10:44 来源: 西安市碑林区委编办

      为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安全工作,碑林区委编办以“三个突出”扎实推进数据安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切实守好实名制数据“安全关”。

突出制度完善。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实名制数据安全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试行)》《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对外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安全应急处置管理规定》《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办公场所管理规定》等4项规章制度,全面覆盖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在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使用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要求,使实名制数据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提升数据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突出规范管理。严格防护防范,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机构编制信息数据安全。一是坚持账户安全管控,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使用人员,对实名制系统账户、计算机实行单独管理,确保终端设备“专机专用、专人专用”。二是严格执行实名制数据分级审批登记制度,严控数据使用范围,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对外使用登记台账》,确保每笔对外使用的数据有审批、有登记、可追溯。三是独立设置办公场所,加强对涉密设备的安全防护,保障物理安全。加强应急防范处置,杜绝失泄密安全隐患,全面筑牢实名制数据安全防线。

突出常态监管。始终把数据安全放在数据管理全流程的首要位置,坚决落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抓好数据安全防护常态化监管。一是将数据安全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要点,形成任务清单,明确专人负责,同机构编制日常业务工作统筹部署开展。二是经常性开展数据安全、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不断提升风险隐患化解和应对能力,增强数据安全危机感,提升维护数据安全主动性。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机构编制数据安全专项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切实保障实名制系统及机构编制信息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