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建到省司法厅调研机构编制工作

时间: 2022-09-16 21:33 来源: 省委编办

9月15日,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编办主任张海建带领调研组到省司法厅调研机构编制工作。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杨政国主持座谈会并陪同到省女强制隔离戒毒所和省雁塔监狱实地调研。

座谈会上,张海建听取了省司法厅直属系统机构运行、职能履行和编制管理情况介绍,详细了解该厅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和与会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他指出,近年来,省司法厅在职能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克服人员编制偏紧等困难,充分发挥现有机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认真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为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张海建强调,机构编制工作处在“兵马未动、机构先行”和“顶层设计、架梁立柱”的重要位置,是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按照省委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省委编办开展了“团结协作聚合力 踔厉奋发创一流”主题教育活动,着力建设模范机关,打造过硬队伍。近期,省委编办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推广“一线”工作法,开展了一系列基础性、前瞻性调研工作,深入部门、深入市县,变“管理”为“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次实地调研,既是落实省委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要求,也是机构编制工作服务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行动。省委编办相关处室要加大调研力度,主动与部门对接沟通,及时掌握诉求,解决好部门在工作运行中出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努力在破解难题中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

张海建指出,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就做好机构编制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2019年,党中央颁布《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体制、内容、程序、监督等作出规范。省司法厅系统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进一步强化“执政资源、稀缺资源、源头性资源”观念,自觉肩负起优化配置党的执政资源的使命担当,强化整体观念和系统思维,把机构编制作为基础性资源放在全局工作中去统筹、谋划和布局,使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益。要全面落实“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思路,做到既要“瘦身”还要“健身”。要跟踪了解“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工作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在调职责、优流程、顺体制上出硬招,真正做到“脱胎换骨”,发生“化学反应”。要严守政策底线,坚持刚性约束,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强化规矩意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张海建强调,随着全面依法治省进程的不断加快,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任务将越来越重,面临的矛盾和困难也会越来越多。要通过优化机构设置、盘活编制存量、运用信息技术、提高人员素质等办法,盘活用好现有资源,以技术换编制、靠技术增效益。要用活“减、调、并”的方法,撤并规模小和职能弱化单位,合并设置分散机构,把该减能减的编制资源坚决减到位,腾出空间保障事业发展需要,实现编制供给与发展刚需之间的平衡。

省委编办副主任史丰有,体制改革处、省直事业编制处负责同志陪同调研。省司法厅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以及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