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聘任会议

时间: 2013-07-08 00:00 来源: 省编办

    7月5日,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聘任会议,省编办主任王绪刚作了重要讲话。省编办副主任杭经武主持并宣读了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聘任特邀监督员的通知。省编办领导为16名特邀监督员颁发了聘任书,这批特邀监督员中有3名人大代表,3名政协委员,2名厅级干部,11名处级干部。
    王绪刚围绕党的十八大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机构编制管理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系统地介绍了党中央、国务院历年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基本要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和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法规依据。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框架上,着重围绕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比较详细地介绍了机构编制工作的管理体制和遵循的原则,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容、权限和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要求省编办机关干部和受聘任的特邀监督员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新方位,深刻认识新时期新阶段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新要求,自觉把机构编制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国家政权、优化党的执政资源的基础工作来认识,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与实现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之中去思考、去把握、去落实,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体制机制保证。
    王绪刚指出,聘请特邀监督员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新尝试,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建立依法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一规范对省级党政群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近年来,省编办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开通了“12310”举报电话,先后制定印发了《陕西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办法》、《陕西省机构编制“12310”举报受理工作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了决策督查、专项督查和案件督查,特别是对省、市、县一些单位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查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面对开放、多元、碎片化的新媒体传播时代,在省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设立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就是要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通过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了解和掌握省级党政群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情况,反映群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建议,反映有关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宣传机构编制管理及监督检查的政策、纪律和规定,反映、传送社会公众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减少和防范机构编制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王绪刚强调,在实践中要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制度。省编办十分重视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这支队伍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特邀监督员聘用办法》,下发了推荐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的通知。在省级有关单位审查上报的基础上,经过公示,省编办决定聘请16名同志作为省编办第一批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特邀监督员要当好机构编制监督员、信息员和宣传员。发挥好监督作用,遇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努力维护机构编制管理权威性。发挥好政策宣传作用,积极宣传机构编制管理及监督检查的政策、纪律和规定。发挥好信息传递作用,及时收集掌握机构编制管理的信息,适时反映、传送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要求,及时了解省级党政群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情况。
    王绪刚要求,省编办各个处室要把聘请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当作机构编制部门接地气、访群众、查问题、照镜子、正衣冠、转作风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我们扎实有效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努力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一个重要措施。要积极为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主动提供有关工作文件和业务材料,邀请特邀监督员参加有关工作会议,定期组织进行业务交流和座谈。根据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定期向特邀监督员通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全省机构编制管理的新情况。指导监督员开展信息收集、政策宣传等工作。及时掌握和跟进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情况,研究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总结完善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把特邀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与依法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事后查处,注重事前预防,努力构建内部和外部监督并举,预防和惩处并举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努力探索出一套卓有成效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
    会议期间,组织特邀监督员学习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业务。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副处长徐向荣代表新任的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作了表态发言。省编办副厅以上领导、机关各处(局)长、副(局)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