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省市有关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提升全市脱贫攻坚整体水平,确保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商洛市编委立足实际,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合理配置的推动作用,超前谋划、主动作为,采取“三大举措”进一步理顺了市县(区)镇(办)脱贫攻坚工作体系,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机制体制保障。
一是健全脱贫攻坚机构体系。为进一步调整强化县(区)脱贫攻坚机构工作职能,市编委切实发挥编制部门的先导作用,着眼理顺市县两级脱贫攻坚机构体系。将全市各县扶贫开发局统一由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同时,在市一级设立了“市脱贫攻坚考核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在县一级设立了“县(区)脱贫攻坚指导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县(区)脱贫攻坚行业扶贫协调联络指导和扶贫服务指导工作。
二是保障脱贫攻坚人员配备。商洛市地处山区,属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减贫成本高。为最大程度的适应脱贫攻坚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市编委在严控财政供养规模和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的大背景下,统筹做好机构编制加减法,为市县扶贫开发局调剂增加了编制,增配了领导职数。
三是加强乡镇脱贫攻坚队伍建设。2015年全市镇(办)机构改革中,商洛市所有镇(办)均设立了经济发展和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考虑到镇(办)是当前商洛脱贫攻坚战的主战场这一实际情况,市编委决定在镇(办)经济发展和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加挂“脱贫攻坚办公室”的牌子,明确2至3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全市范围内积极调配事业编制,从在岗大学生村官中招聘扶贫工作人员,分配到辖区内7个贫困县(区)98个镇(办),延续了脱贫攻坚基层触手,促进了市县镇三级脱贫攻坚机构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