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编办传达学习全国编办主任会议精神

时间: 2011-01-31 00:00 来源: 省编办

    1月27日,省编办召开副处以上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全国编办主任会议精神,部署落实措施。
    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编委领导重要批示、马凯同志在中央编办视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中央编办2010年机构编制工作回顾和2011年机构编制工作主要任务及关于研究谋划“十二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的精神。
    会议认为,这次全国编办主任会议是总结“十一五”、展望“十二五”承前启后的重要会议,是一年来全国机构编制工作的总结会,是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工作的纲领性的会议。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会议精神,研究和谋划好开展工作的方法措施,切实将会议的精神和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会议就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十条意见:
    一是及时将全国编办主任会议精神上报省编委,争取编委领导的支持。
    二是尽快修改完善《2011年陕西省机构编制工作要点》,经省编委领导审定后,印发指导今年全省机构编制工作。
    三是围绕我省“十二五”发展规划,按照中央编办“十二五”机构编制工作安排,汇总起草“省编办‘十二五’工作规划”。
    四是筹备召开“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编办主任会议”精神。
    五是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等内容拟定调研提纲,为继续深化改革做好准备。
    六是进一步做好省级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迎接中央编办的评估检查;督促市县做好机构改革评估工作;拟定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检查方案,抽调人员适时开展检查评估活动。
    七是加大乡镇机构改革推进力度,拟定乡镇机构改革推进时间表,确保改革的顺利完成;督促推进省直管县体制和经济发达镇体制改革试点,结合中央编办有关精神和要求,协商试点市县,统筹规划,明确措施方法,拟定推进试点工作的意见。
    八是进一步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准备工作,积极对事业单位进行调研摸底,进一步修改完善改革有关文件;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精简撤并职能交叉、任务不饱满的单位;做好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机构编制标准制定工作。
    九是拟定机构编制总量控制、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调剂的办法制度;研究制定加强机构编制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的文件规定。拟定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制度。
    十是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拟定今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各项专项督查;开展机构编制执行评估调研,起草机构编制执行评估制度,建立机构编制执行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