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至7日,中央编办督查司、三司、四司、电子政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组成检查组来我省专项检查机构编制年报统计数据。
检查组随机抽查了部分省级单位和安康市及汉滨区、汉阴县的部分单位。本次检查的方式主要是现场从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库中随机抽出要去检查的单位,现场立即通知单位,检查组直接去查看财政部门发工资的人员名单等有关资料与统计数据库中填写的数据是否完全一致。检查的内容和重点:一是规范填报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关于统计范围、统计对象、指标解释、报送时限、审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情况。二是数据准确性情况。机构编制统计总量与中央编办下达的机构编制总量是否一致;填报的部门编制数、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批准的部门内设机构数与批复文件是否一致;填报的部门和内设机构实有领导数、部门实有内设机构数和部门实有人数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瞒报、漏报超限额设置机构情况。三是机制建立情况。各级编办是否严格按照《统计工作规定》要求,明确了承担统计职能的机构和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工作负责人;是否制定专门的统计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统计台账;是否对机构编制统计台账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还与财政厅有关领导及相关处室同志就财政供养人员的口径等到问题进行了座谈。
检查结束后,中央编办检查组反馈了检查结果:首先,对我省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陕西省的机构编制统计工作领导重视、管理规范、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所有检查过的单位及数据客观、准确率为100%,为本省及中央的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和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同时,检查组再次强调: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法》、《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规定》和《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填写中央编办统计数据库中的各项统计指标。而且,中央编委已下发2号文件,决定对各地2013年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进行全面深入的核查,核查期间中央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审计署也将赴各省进行检查。最后,检查组还对“约法三章”的要求进行了说明,“约法三章”要求的5年内事业编制总量只减不增,是指2017年底的数据与2012年底的持平,并非5年内每年都不能增加,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一定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同时做好控编减编工作。
中央编办检查组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中午十一点半到安康直奔单位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一直到十二点半,随即在单位食堂吃了自助餐。中央编办扎实、简朴的工作作风给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
省编办副厅级督查专员王崇文和调研处负责同志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