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政府大部制改革启动西安等六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批准实施

时间: 2009-12-01 00:00 来源: 省编办

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革的总体部署,继国务院和省政府新一轮机构改革之后,市级政府机构改革经过充分的调研准备,西安、咸阳、商洛、宝鸡、延安、榆林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省委、省政府批准实施。

这次市级政府机构改革,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转变职能为核心,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投资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

    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通过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合理界定和调整部门的职能,理顺部门职责分工。重点解决工业、城建、文化等领域存在的职能交叉、关系不顺的问题。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在赋予政府各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其相应承担的责任,解决权责脱节问题。推进政务公开、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强化责任追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各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对自定的行政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调整整合,在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方面迈出了较大步伐。一是加强了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管理体制,整合农业、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管理职责,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适应新型工业化的发展要求,加强了对工业经济的统筹管理和协调服务,整合工业、信息、中小企业等管理职责,加快信息技术与工业生产的融合,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三是为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调整理顺了城市客运及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能,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四是加强了城乡建设管理规划统筹,整合调整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行政执法和房产管理机构和职能,加快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五是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整合调整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管理职责,实现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的整合,完善就业、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体系,形成人力资源统筹管理、配置、流动工作大格局;六是加强文化领域综合管理,建立大文化管理体制,推进文化市场统一执法;七是调整了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与卫生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

    这次市级政府机构改革,既注意与省政府机构改革相衔接,又使地方有一定的自主权和灵活性,对地方特色鲜明的产业领域、行业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只要符合中央的改革精神,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允许各地因地制宜调整设置相关机构。

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将根据机构职能调整变化,认真核定部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机构数量,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严格控制人员编制,不得突破省上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严格控制领导职数,不得超规定配备领导干部。机关超编人员,要通过自然减员等途径在2011年前消化解决。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不得超编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严肃改革纪律,禁止突击提拔干部,不得借机转移国有资产、挥霍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