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对县级自然资源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进行优化调整

时间: 2020-07-27 16:04 来源: 咸阳市委编办

为调整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最近,咸阳市按系统、领域对县级自然资源、教育系统相关事业单位进行整体重塑。

优化调整遵循六项原则:一是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单位负责;二是在本系统机构总额和编制总量内调整,原则上不突破;三是对职能弱化、职责任务和工作量小的单位予以整合;四是对功能萎缩、职能消失的“空壳单位”予以撤并;五是综合设置执法队伍;六是精干设置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通过优化调整,县级自然资源系统设置: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矿产资源评审服务中心、国土空间规划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储备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地质灾害防治任务重的县,可设立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中心。

县级教育系统设置:电化教育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考试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5个非基础教育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对成人教育办公室、教育工会、勤工俭学办公室、广播电视大学咸阳分校XX县工作站等职能弱化或消失的单位撤并整合。

整体重塑后的事业单位,职能定位更加准确,结构布局更趋合理,机构编制更加精干高效,为机关做好支持保障类事务工作提供了体制机制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