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1个市(区) “12310”举报电话开通省、市两级机构编制举报网络在我省建成

时间: 2006-11-07 00:00 来源: 省编办

为了严格控制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增长,严肃机构编制纪律,2005年9月,中央编办决定在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设立全国统一的“12310” 机构编制举报电话,以受理机构编制违纪问题的举报。按照中央编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省编办已于 2006年1月5日正式开通了省级“12310”全国统一举报电话,并在省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开设了省级机构编制管理电子举报信箱(sxbbdc@shaanxi.gov.cn),同时受理有关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举报。目前,我省11个市(区)编办的“12310”举报电话的设立工作已经完成,省、市两级机构编制举报网络初步建成。为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更好的接受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社会各界知情人士的积极参与和广泛监督,省编办决定从2006年11月10日起,全面开通全省11个市(区)“12310” 举报电话,正式受理机构编制违纪问题的举报事宜。

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有下列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问题,均可拨打省编办或本市(区)编办“12310” 电话进行举报。1、超编进人;2、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和提高内设机构的级别;3、违反领导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4、越权审批机构编制;5、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及其它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问题。

举报人向本地机构编制部门举报,可直接拨打12310;向异地机构编制部门举报,可在拨打“12310”前加拨该地区长途电话区号。异地举报人向省级和西安、咸阳、杨凌示范区机构编制部门的举报,可拨打“029-12310”进入省编办“机构编制投诉举报中心”,然后按照语音提示,进行选择和举报。省、市(区)“12310”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人工应答,非法定工作时间采取自动应答方式,可以录音和接收传真。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社会各界知情人士还可以通过来访、来信、发送传真等方式举报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问题。我们希望举报人能够尽量用实名举报,并尽可能提供详细线索,举报人的有关信息机构编制部门将严格予以保密。

机构编制问题的举报由机构编制部门承担督查工作的机构负责受理和查处。凡是举报的问题,机构编制部门督查机构每一件都要进行核实,对实名举报的,要做到件件有回音。经查实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问题,将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央编办和省委、省政府及各市(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强调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省、市两级机构编制部门“12310”统一举报电话的设立和开通,既进一步加大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又有利于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而有效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把我省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省、市两级机构编制“12310”全国统一举报电话拨打方式及受理机构一览表》

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省、市两级机构编制“12310”全国统一举报电话

拨打方式及受理机构一览表

拨打方式 受理机构

省级 029-12310 陕西省编办

西安市          西安市编办

咸阳市          咸阳市编办

杨凌示范区 杨凌示范区编办

宝鸡市 0917-12310 宝鸡市编办

铜川市 0919-12310 铜川市编办

渭南市 0913-12310 渭南市编办

汉中市 0916-12310 汉中市编办

安康市 0915-12310 安康市编办

商洛市 0914-12310 商洛市编办

延安市 0911-12310 延安市编办

榆林市 0912-12310 榆林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