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

时间: 2003-05-26 00:00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记者贺劲松 张晓松)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2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国资委已经成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即将公布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进入了新的阶段。

国资委将监管6.9万亿元人民币国有资产

李荣融在介绍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机构性质时说,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特设机构,专门承担监管国有资产的职责。委员会内设18个职能机构,暂定编制555人。

李荣融说,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目前直接监管的企业共196家,截至2002年拥有资产总额6.9万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2.5万亿元人民币。

国资委不是“婆婆”加“老板”

国资委在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时,怎样才能防止把企业管死?

李荣融说,国资委的职责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的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力。为了防止出现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今后将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国资委自身所处的地位,不越位、不错位;二是帮助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随着出资人到位,‘婆婆’加‘老板’的问题将迎刃而解。”李荣融说。

国资委将对国企经营者进行考核

谈到国企经营人员的业绩考核问题,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李毅中表示,国资委将对经营者进行年度业绩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如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运营目标,如资产保值增值率。

此外,在日常运营中,还将综合运用企业监事会的评价体系、财政部和原国家经贸委推行的企业效绩评价指标,以及人事部门对领导班子的评价体系,对企业领导人进行考核。

李毅中说,考核将结合实际、分类考核、宽严适度、奖惩挂钩。

国家禁止地方政府加快变卖国有资产

在回答记者有关一些地方政府加快变卖国有资产的问题时,李荣融表示,财政部已发文明确要求制止这种行为。今后,国资委将对地方国资委加强指导和检查,一旦发现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李荣融说,目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许多问题都是由于管理不规范。今后必须首先加快立法,然后才能依法行事。(完)

国资委确定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九项任务

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记者贺劲松 张晓松)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22日宣布了下一阶段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9项任务。

李荣融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说,这9项任务是:

配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公布施行,抓紧制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企业负责人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配套规章和制度;

依法自上而下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规范、上下协调、廉洁高效的中央和省、市(地)三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合理划分各级机构的监管范围和产权隶属关系;

建立一套科学严格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包括国有资产业绩考核体系、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体系、公平合理的奖惩体系;

继续搞好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完善和发展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研究和规范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

加快具备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步伐,支持其在完成重组改制基础上到境外上市,积极开展外派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试点;

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企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内部竞聘上岗、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市场选聘,实行经营业绩与报酬挂钩;

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企业间的兼并、联合、重组,力争用5年时间使符合破产条件的国企基本退出市场;

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制度,加强对国企的财务、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对所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办法;

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完)